我叫唐薇。
我是五年前死在陆承安怀里的。
死于胃癌。
死之后我遇见神明。
神明不相信爱情,他和我打赌,若陆承安在 100 天内爱上我陌生皮囊下的灵魂,他就给我重生的机会。
如果他没爱上我,我就失去轮回转世的资格。
当然这场赌约有两个条件:
第一我不能用任何办法直接告知陆承安我是他死去的女朋友。
第二我要在五年后才能出现在他面前。
如果在五年后他还能透过陌生的皮囊爱上我的灵魂,那才是真爱。
多么严苛的条件。
但为了能回到陆承安的身边,我还是答应了。
当时我沉浸在能和陆承安重逢的喜悦里,没注意到神明垂首无声悲悯的望着我,没有说话。
我一个人在空无一物的茫茫大雾里熬了五年。
陆承安是我撑下去的唯一的一个信念支柱。
我相信他爱我一如我爱他。
爬我也是要爬到他的身边去的。
我在大荒中熬了五年,然后在五年后重生了。
我重生的身体是一个千金大小姐,叫宋瑶,她死于酗酒。
我附在她身上重生的第二天,是她的生日。
在这场生日宴会上,我遇见了陆承安,因为「我」爸爸是他公司的股东。
时隔五年后的重逢。
我想我当时的出场方式一定很隆重,那是一个衣香鬓影、纸醉金迷的场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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