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理之中,有哪些方法可以还因果债?

偿还因果债有几个重要观念,略述如下:


1.因果业债基本準则是自因、自罪、自造、自受。


2.因果业债绝对无法赖债,若未还清,则必随轮迴追讨索债,只是时机早迟问题。


3.索债方式不同,被索债者苦乐程度不同;例如人间欠债,若讨债公司强样追讨,当事人必然痛苦不堪;若得国家公权力介入协商合理偿债方式,则被索债者还可以健全经营生活与偿债;在因果面的有权介入协商公权力就是主管因果的神佛,有些神明是仍不得介入因果,但 天公 玉帝 三清道祖 南北斗大星君关圣帝君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等等大神佛则可介入协调因果;但是台湾宗教宫观寺庙有9成以上根本没有神佛颁敕「超昇因果、调和因果」旨令,甚至很多宗教道场上人、法师根本不懂因果、不明因果、不解因果;当然不可能正确协助超昇因果业障。


4.超昇因果基本原则在於功果,愿力,功果就是人间具体功德成果绝非空口白话功德,愿力则可以债务分期。


5.功果之基本外在方式不外乎舍得,放下;舍得着重在佈施,佈施又分财物佈施,捨身入道佈施和财物佈施。捨身入道佈施则是担任长时间的神佛渡世、济世志工。放下则是放弃仇恨嗔怒心念,否则一面还债一面造罪,何时才能还清。


6.念经念咒都是自己增添智慧而已,无法超昇冤亲业障;自己吃饭自己饱,你修行经咒你自家得智慧,但不可妄谈可以迴向冤亲;世间最爱念经念咒抄经的缅甸、柬埔寨、高棉、西藏;因為空口功德,不爱惜重视今生世界「為因」,得果则为基本医疗权、卫生权、教育权基本生存权严重低劣;不要怪别人,你不爱人间世界,人间世界怎样回馈呢?也是自造因果。

檀越即佈施功德主,檀越施主有五功德,即:


(1)今生即得花报,屡获神佛扶持而得除障增福化解灾厄。


(2)声闻四远,众人叹誉;于各界修行长者眾中,不怀惭愧,亦无所畏。


(3)受三界神明冥官敬仰与欢悦。


(4)命终之后,当生天上或人中,在天为天所敬,在人为人尊贵。


(5)来世智慧远出众人之上。


檀越:基本定义,通过佈施的手段越过痛苦的苦海。


檀越功家:檀越施主之功德功果宏大,足以庇荫全家甚至超昇九玄七祖,称之為檀越功家;简称檀家。


大檀越功家:赞助道场经营兴建之鼎力支柱,比檀越功家具备更大功果者称为大檀越功家;简称大檀家。


上述佈施切勿佈施给旁门左道,否则尽付流水。


在此必须再次提醒大家,坊间坑矇拐骗的宗教道场上师太多;如何能正确判别对方是否有能力超昇因果,最基本就是看他们是否不懂因果、不明因果、不解因果;不明因果规律者,多是坑矇拐骗。


有些道场之天命任务不在于直接救济因果,而只是担任共同信仰聚会场所,则也无旨令救济因果,只是著重唤醒与救渡人心。


印证因缘果报,实证天理因果,协助超昇业障,教导修行功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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